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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有序延伸——我市“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全覆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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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政协系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我市从本月起在全市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全覆盖。近日,《海门市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全覆盖工作方案》已经印发。 今年8月以来,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协全力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积极在区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试点工作,并已完成了各区镇协商议事室建设。 在前期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从11月起,全市所有镇、街道、园区、行政村、社区实现“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全覆盖,并向企事业单位和政协界别延伸。12月底,每个“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实现“有阵地、有标识、有制度、有流程、有活动、有实效”,打造出有深度、有担当、有情怀的协商新平台,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有序延伸。 各区镇设立“政协委员履职小组”,承担本区域内“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日常工作,全体市政协委员、南通住海政协委员将分配到各区镇。区镇、村(社区)协商议事室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参照《市“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工作指南》建设模板,依托已有的议事、服务场所开展建设。协商议题将坚持党委审定的原则,紧扣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痛点问题,广泛收集议题信息,拟定切口小、立意高、关联广的协商议题。协商主体坚持多元化和广泛性原则。按照“不调研不协商”的原则,参加协商议事活动的所有成员要围绕议题开展务实、充分的调研,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协商会议要按照提出意见、互动协商、意见修订、提请确认的步骤召开。经过协商达成共识的议题,报同级党组织确定后迅速落实,并报区镇政协工作联络委备案;未达成共识的议题也应及时将协商结果如实向群众和议题提出人公示或反馈。 根据安排,市政协将按照“六个有”的要求,在12月下旬对各区镇、村(社区)协商议事室建设开展验收,并全面总结经验,推进此项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