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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政协党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 ||||
海协党组发〔2019〕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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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通委发〔2019〕2号)等相关精神,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南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海门市纪委四次全会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政协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协干部队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规党纪执行到位、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握政治方向,加强政治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检查,促使全体市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做到集中统一、令行禁止,没有任何“偏差”和“落差”,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促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带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政协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督促政协机关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深刻把握讲政治的内涵和实质,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3.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政协党组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按要求开好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准确把握政协机关政治生态状况,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强化思想建设,筑牢信念基石。 4.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入脑入心。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好党员冬训等各项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活动。 5.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引导和督促全体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和政协委员树牢“四个意识”,确保全体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和政协委员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令行禁止的一致”,更要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高度自觉的一致”。 6.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履行好市政协党组对政协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安排,强化对政协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做到把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强化组织建设,优化干部队伍。 7.建立健全政协系统党的组织体系,扩大政协系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建立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并由政协党组成员和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各界别的党员委员小组开展活动。探索实践“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重要活动中设立临时党组织”等新举措。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市政协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任职关,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规定,完善政协机关干部工作体系。 9.主动适应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性质定位的要求,以更高标准加强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健全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10.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和纠正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关键少数”,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攻坚战、持久战。持续开展好“四大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继续推动“提振精气神,整治‘庸懒散慢拖’”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认真梳理排查对待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对待改革阳奉阴违,执行政策打折变通,服务基层拖拉推诿,改善民生敷衍了事,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文山会海、痕迹主义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举措,逐一落实整改。 12.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及时调整、完善、健全政协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机制,认真做好政协机关各委室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五)强化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 13.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断提升“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等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机关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工作部门等日常督查、巡察、信访举报发现的适用“第一种形态”问题,研究具体运用方式。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按要求开展谈话活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14. 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靠前指挥、一线督办,一着不让抓好巡视巡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问题整改政治责任,认真抓好与市政协相关的江苏省委巡视组对南通反馈问题和对海门“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市委对市政协机关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10个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整改工作举措,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15.加强市政协党组及班子成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支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大力杜绝放任纵容、袒护包庇或压案不查等行为。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纠正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等案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有关要求 一是牢记职责使命。市政协党组书记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市政协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 二是发挥带头作用。市政协党组成员要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要突出党性锻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政协党组要定期对市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同时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督促;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从而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中共海门市政协党组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