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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旧物资收购交易行业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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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3日,市政协主席会议围绕“废旧品收购交易行业整治工作”组织了专题协商活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市政协课题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建议。 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协专题协商建议的转化落实,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领导架构已经搭建。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较好的发挥了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作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得到加强。二是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由市商务局牵头的《海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及网点规划》已经完成了二轮评审,市级层面的废旧品交易集散中心布点选址工作正有序开展,城区北部的城中村改造也在规划启动之中。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初显。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的开展,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城市主干道两侧、拆迁地块上的废旧品回收点得到了有效的清理和规范,城市的面貌和形象持续改观。 为更好地推进全市废旧物资收购交易行业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好“拆违拆破拆旧”专项整治行动,8月28日,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城区废旧品收购点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周国强副市长关于全市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并就视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如下: 委员们认为,当前我市废旧物资回收已经成为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之一,集中反映了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虽然,前一阶段通过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治理和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的整治工作还刚刚开始破题,对标市委市政府“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的要求,整治任务仍然任重道远,还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阶段,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尽快推动发展规划落地运行。应加快落实规划的后续评审工作,并尽早提交市废旧物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尽快让规划成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一是应进一步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应牢固树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是不可或缺的产业”的理念,用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工作劲头来抓好废旧物资收购行业整治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循环经济。应在全面、深入、准确摸清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科学编制好我市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明晰今后发展的目标、定位、方向、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举措。二是应进一步突出规划的约束性。做到“定量与定性”的有机统一。对交易集散中心、回收站点的布局与建设,既要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控制,又要有等级规模、建设标准等具体量化指标;既要考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活设施、消防防疫等要素配套,也要认真研究集散中心内部的功能区划、建筑的结构样式,以满足回收行业生产需求,真正使执行规划做到按图索骥、有的放矢。三是应进一步突出规划的可行性。切实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充分吸收从业人员意见建议,保证规划的准确合理。加强与用地、城建、环保等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协调性,妥善化解因规划“打架”而导致无法落地等问题。 2.加快发展规范各类经营主体。一是切实规范回收站点经营条件和行为。研究出台《全市废旧物资收购交易行业(市场)管理办法》,对经营场所、安全设施、从业人员、布局选址等内容统一明确要求,把牢市场准入关。新申办的回收站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验合格后予以批准经营,老旧收购点需检验达标后方可继续经营。严格开展证照年检制度,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户。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引导和管理功能,建立行规行约,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培育发展壮大一批经营主体。一方面鼓励现有的废旧品回收经营主体通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废旧物资处置能力、扩大经营规模,逐步发展成为集收购、分选、堆放、加工、检测、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龙头型企业。另一方面采取联合经营、收购兼并、投资参股、资产重组等形式,推动形成集团式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模式。三是加快搭建三级回收体系。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加快启动集中废品收购点建设,尽快形成“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逐级梯度回收、循环利用”的处置模式。市级层面应重点推进交易集散中心建设,加快完成征地拆迁、建设方案优化等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主城区和各区镇应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快速推进布点在各社区、村居的废旧物资收购网点建设。从而在全市形成市、区镇、村(社区)三级回收网络, 3.不断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力度。一是配强基层管理力量。按照“下放权限、下沉人员、下移重心”的要求,加快推动监管力量下沉,职能部门基层站所、各区镇应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吸收基层党员、热心市民等积极分子加入监督队伍,探索通过服务外包增强基层管理人员数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基层管理执法条件。加快建立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执法监管网络体系,早日实现废旧物资收购整治管理工作全覆盖,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二是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发挥好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海委发〔2016〕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牵头、街道自主、社区自治、公众自觉的城市综合治理格局。同时市废旧物资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按照“查处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的工作原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废旧品收购站点的集中整治,有效提高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管理的合力。三是加强长效管理。市级层面应将文明城市创建时期形成的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等有效做法常态化、制度化。职能部门应落实好分类、跟踪、抽查等工作,保持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属地政府应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不留“死角和盲区”,进一步落实属地负责制,确保“信息采录、人员力量、工作举措、监管服务”“四个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