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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协提案督办工作方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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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市政协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出台了《2018年市政协提案督办工作方案》,从而切实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 一、提案督办工作自本月启动 提案工作事关民生实事,一直以来都是政协工作中的重点内容。而督办工作是提案工作能否取得成效、成效大小的一个关键环节,随着《2018年市政协提案督办工作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方案》中明确指出,集中督办时间为今年的4月、7月和11月。各督查小组将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对相关部门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办。 其中,特别强调重点提案主办单位或主办5件以上的单位必须上门走访。督办的具体内容将根据时间安排调整,4月份主要听取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打算、想法、意见和建议,提出办理要求;7月份主要就提案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11月份主要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 二、创新全面全程跟踪督办新模式 市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提案督办行动将委员们分成14个小组,与往年相比,今年督办行动有了新的尝试和创新,将对立案的325件提案进行全面全程跟踪督办。“创新督办模式,是为了能及时了解承办单位的工作动态,以及全方面掌握提案办理和落实的最新情况,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鼓励他们成为监督提案办理的重要力量。”市政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 目前,4月份的提案督办月专题活动已经全面展开。各提案督办小组已经开始走访各个提案承办大户,以及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根据督办方案安排,督办活动由市政协分管领导牵头,以督办小组成员为主体,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提案提案人等一并参加活动。 三、督办小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4月份的提案督办月专题活动要求,年底,每个督办小组要在本组督办提案中推荐2件优秀提案,并对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4月12日前,各督办小组需将提案督办工作记录表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督办小组对各承办单位的具体工作要求包括:督促承办单位遵守“四个及时”,及时接收提案、及时答复提案、及时通报办理结果,主办5件以上提案的单位及时报送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加强与提案委员、督办人员以及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序时性、规范性;真正把落实摆上提案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办好市政协2018年10件重点提案和续办的2件2017年度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全市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工作安排,研究确定需要本部门重点办理的提案,加强主动督查,切实落实答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