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海门市委员会 苏ICP备05086090号 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21 电话:0513-82212597 |
突破重点 精准发力 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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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重点 精准发力 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2016年4月19日市政协十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率先建成创新之城,率先融入苏南发展,争当南通发展‘领头雁’”是市委确立的“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近期,市政协围绕如何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理解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经验表明,创新驱动发展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赢得区域竞争主导权、抢占发展制高点的关键抓手。从全球来看,目前包括美欧、日韩等20个左右的国家被公认为创新型国家,这些国家是二战后世界上依靠科技创新,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现代化的少数经济体。从我国来看,“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是一项国家战略要求。以此为引领,各地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目前全国创新型试点城市已经达到57个。从我省来看,苏南5市9区率先启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南通于2012年成为苏中地区首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省先后有5批次55个县(市、区)创建省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创新型城市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区域创新体系的中心环节,也是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支柱。对我市而言,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1.建设创新型城市是顺应科技革命新浪潮的必由之路。当前,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世界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流动。创新驱动已经成为引领未来发展的主流。作为县级市的海门,只有主动顺应发展大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把握主动权。 2.建设创新型城市是谋求区域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抓手。当前区域竞争呈现日趋激烈的发展态势。苏南的昆山、江阴、常熟、张家港等县市始终处于第一方阵,如皋、通州、海安先于我市成为省级创新型试点县市,特别是海安先行先试,成为全省科创体制综合改革两家县级试点城市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创新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关键,不断增强发展新动力。 3.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源的现实所需。“十三五”时期,海门将处在工业化后期向后工业化过渡阶段。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在这个阶段,单纯依靠要素驱动和资源消耗支撑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未来五年,我市能否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保持全市经济中高速增长,关键是看能否依靠创新来完成供给侧改革,实现发展动力转换,创造一个新的更长的增长周期。 二、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基本现状和问题分析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2011年全市创新发展大会以来,全市上下围绕率先实现小康升级,把推动创新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方式、提升经济质态的龙头工程长抓不懈,稳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园区、乡镇、企业、人才”“五创”建设,先后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江苏省创新型试点城市”和“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成效: 1.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末的7.4:60.4:32.2提升为5.7:51.5:42.8。2015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89.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7.1%,高新技术企业达92家;全市113家新兴产业企业实现产值626.5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3.1%;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高效设施农业面积占耕地比重达到38.08%。 2.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全市拥有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各1家、省级科技产业园3家、科技服务平台2家;累计建成省级以上企业院士工作站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研究生工作站1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4家,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达91.8%;海门产业技术研究院、香港浸会大学海门科技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海门分院、海门国际技术创新谷等投入运行。 3.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累计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415项,组织南通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70项,获省科技进步奖13项;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1213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44件;全市共有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0个、省级名牌产品47个,省级著名商标53个;共有42家企业主持或参与137项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和制定工作。 4.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成功组织国际技术创新大会、科技投资合作论坛、“中国制造”高端装备主题峰会、科技节、质量节以及海智大会等活动;先后组建和引进科技贷款担保机构、科技小贷公司、创业投资机构共7家,全市各类市场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1家;全市人才总量突破20万人,每万名劳动力中拥有高技能人才数701人,引进各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近万名;以“五张清单”、“三证合一”登记、“一照一码”登记、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等为重点的政务改革有序推进,叠石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获批运行,创新开放的氛围不断浓厚。 特别是对照省《创新型县(市、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创新投入、企业创新、创新绩效、创新环境”四大类16项指标中,已有“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等8项指标超过目标值,另有“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等6项指标按序时推进,完成目标值的80%以上,仅“省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孵化面积、省级以上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两项指标有脱幅。(见下表) 《创新型县(市、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评价指标 单位 目标值 权重 2015年完成值 创新投入(25分) 1 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2.4 8 2.49 2 财政科技经费增长幅度是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百分点 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 9 27.12% 3 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 人年 100 8 90 企业创新(25分) 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1.3 5 1.2 5 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拥有研发机构企业所占比重 % 100 5 91.8 6 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5 7 25 7 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比重 % 15 8 14.2 创新绩效(30分) 8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 40 9 47.1 9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10 7 13.4 10 人均GDP 万元 10 6 10.13 11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0.5 4 0.3772 12 高效设施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 20 4 38.08 创新环境(20分) 13 创业投资资金规模 亿元 10 5 10.9 14 省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孵化面积 万平方米 50 4 30 15 省级以上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个 5 6 2 16 万名劳动力中人才数 人 2500 5 2000 (2015年完成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 近年来,虽然我市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一些制约创新、束缚转型的深层次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在思想认识上,受传统文化“求稳安逸”心态和经济发展追求“速度、数量”情结的影响,对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作用和规律认识不足,对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驱动力的理解不深,表现在推动创新发展的办法点子不多,行动上观望等待,停留在应付考核上,开展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未能充分发挥。在产业层面上,传统产业占比较高,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亟待突破。高新产业、新兴产业的占比以及经济总量还明显偏小。产业集聚度不高,部分产业的主要产品还处于产业链、技术链、价值链的中低端。特别是一些引领未来发展的前沿产业领域尚未涉足和布局。在企业层面上,企业创新的主体意识还不强,内生动力不足,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偏少,自主创新和品牌竞争力不强。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还没有实现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比重尚未达到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目标值。产值超百亿的企业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在运行质态上,还没有省级高新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有的省级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还存在数量不足、规模偏小、技术水平偏低等问题;市重点打造的科技创新载体中,只有临江生物医药科创园和海门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运行较好。在资源要素上,受制于县级城市缺少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创新型人才数量还很短缺,结构还不够合理,难以形成集群效应,特别是高端创新创业型人才尤为匮乏;投融资体系还不健全,风投、创投、担保及科技金融机构数量不足;创新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创新文化氛围需要培育提升;对已有创新资源整合利用的力度还不够,协同创新格局还没有搭建。 三、我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推进举措 创新型城市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创新,但源动力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点是推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落脚点是创新惠民。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应抓住重点,注重从关键处发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一)主要内容 在工作目标上,应紧紧围绕“两先一争”的总体部署,按照推进“一区一基地”建设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创新平台拓展、创新产业壮大、创新企业培育、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成果转化、创新机制优化”六大行动,全力促进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向内涵集约转变、发展路径向生态循环转变、发展空间向多维领域转变、经济结构向协调均衡转变,到2018年建成“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到“十三五”末,城市创新体系基本完善,创新投入、创新应用、创新成效、创新环境等方面处于苏中乃至长三角地区领先水平,个别领域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走出一条具有海门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之路。 在工作内容上,重点推进五个方面。 1.更大力度建设创新载体平台。这是“十二五”时期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一大短板。今后一个阶段,应学习借鉴杭州梦想小镇(互联网村)、广东工业设计城的建设经验,通过3-5年努力,力争每个创新载体都拥有一流的基础设施、一流的服务功能和一流的创新环境。重点在四个方面提升。 一是在建设速度上应有明显提升。围绕现有的各类创新载体平台,研究制定市级层面的创新载体平台专项发展规划,细分明确各自发展定位,妥善解决同质竞争问题,分类分层做好建设工作。同时,应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通过搭建强有力工作班子、开展精准化招商等方式,推动规划中的各类创新载体平台快落地展形象、在建中的强功能早运行,使之成为集聚创新资源要素的“蓄水池”、高新技术创新研发的大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的“高产区”。 二是在建设重点上应有明显提升。对市级科创载体平台建设,应进一步提升运作层面,加强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集聚全市资源要素,予以重点培植。今后一个阶段,应充分发挥好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高新区与主城区融合发展的优势,着重研究并统筹考虑产业发展特点和科技创新布局,加快建成一个资源要素集聚、示范引领明显、体制机制灵活、创新实力强劲的创新核心区,使其在形态、功能、运行、产出等方面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战场。吸取以往苏南乡镇经济发展中“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做法的教训,摒弃对区镇科创载体平台建设搞平均摊派的传统思维,在重点打造好市级科创载体平台的基础上,鼓励各区镇依据自身产业基础和特色,依托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一批“小而精、小而专”的创新载体平台。借鉴省产研院、上海产研院等成熟研究院的成功经验,围绕共性技术研发、新兴产业孵化这两大任务,探索适合海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专业链式孵化服务模式,通过优化组织推进、完善政策体系、聚合创新要素,不断畅通研究院的技术、人才、成果等输入、输出通道,真正将研究院打造成高科技项目集聚的“种子银行”。 三是在质量规模上应有明显提升。加快对现有各类科创平台的提档升级,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力争在国家级上实现零的突破。着眼于引进、转化国际前沿产业技术成果,适时引导各类创新平台走国际化合作发展之路。积极争取知名大学大院来海共建共享科创平台,争取国家、省级科研机构重大科研项目、科技基础设施来海布点建设。制定完善科技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鼓励利用存量商业商务楼宇、旧厂房等资源改造,打造一批形式多样、活力充沛的众创空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平台。 四是在运行质态上应有明显提升。首先是推动各类科创平台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提升运行绩效。其次是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设计平台、检测平台、信息平台、技术交易平台为重点,探索建立公共平台共建共享制度,促进公共科技资源使用的公平性、开放性和社会化。再次是不断强化适合创新载体平台发展需要的物流、咨询、金融等专业化配套功能和第三方中介服务,逐步完善居住、教育、商务等生活配套设施,切实加强创新载体平台对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 2.更大力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企业是产业经济的基础、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强则产业强。不断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的实践来看,形成了“90%的创新型企业为本土企业、90%的研发人员在企业、90%的研发投入源自企业、90%的专利产生于企业、90%的研发机构建在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由龙头企业承担”的“企业主导型”创新模式。因此,我们应通过招引一批科技型优质项目,培育一批本土型、创新型龙头企业,着力打造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一是不断激发企业家创新的内在动力。企业家是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带路人”。在海门的企业家中,既有一批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典型代表,筚路蓝缕、孜孜以求地推动“小作坊”向“百年老店”发展;也有一部分小富即止、安于守成,注重短期效益,影响了企业长远发展。因此,应进一步转变企业家观念,通过经常性组织学习考察、培训交流,帮助开拓胸襟和视野,寻找更高发展定位和标杆;通过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帮扶制度,及时化解发展瓶颈和困难;通过加强表彰激励,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应关注好本土企业的传承问题,重视和保护好新生代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使其由“富二代”向“创二代”顺利转变。 二是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引导企业把科技投入作为一种战略性投资,鼓励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在全面落实国家对企业实行的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施的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我市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需求,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我市企业科技创新的一揽子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抢先布局可能产生颠覆性革命的创新领域,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三是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瞄准“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这一目标,以“一站两院三中心”为重点,引导骨干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吸收引进人才,建设专用场所,购置科研设备,提高科技装备和研发实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多元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等活动,提高企业自主技术配套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同行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研发设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变贴牌为创牌、制造为创造、引进标准为输出标准。 四是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好科技镇长团牵线搭桥作用,组织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推介活动,引导企业与院校所由短期、松散、单项合作向长期、紧密、系统合作转变。围绕产业价值链、技术链高端环节,通过校企联盟、产学研合作、专利成果采购等形式,有效破解科技创新资源分散封闭、交叉重复、创新成果停留在实验室的“孤岛现象”,争取“十三五”期间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施一批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加快制定出台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标准、采购清单和指南,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比重,推进本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广泛运用。 3.更大力度引育创新人才队伍。人才是开展创新活动的核心要素。建设创新型城市,关键是聚集创新型人才。应在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出台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加快建成人才规模和结构与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相适应、人才政策环境与创新创业要求相适应、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与高层次人才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人才特区”,努力让各类人才近者悦而尽才、远者望风而慕。 一是用最广的视野招引人才。借鉴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镇江丹阳等地的经验,大力实施人才国际化战略,以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瞄准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日本、韩国、新加坡、港澳台等高端人才集聚区,积极与欧美同学会、海创智库、寰球人才交流中心、中法青年促进会进行深度合作,通过组织开展赴境外招才引智等活动,加快引进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团队,构筑一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特色的“产业人才链”。 二是用最实的举措培养人才。深入实施国家“万人计划”、省“333工程”和“千名高技能人才开发行动”,依托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职业技能培训等,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大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批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型人才、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同时,通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探索建立高级职业经理人协会、企业家沙龙等,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考察交流与学习培训,培养引进熟悉国际规则、实践经验丰富的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加快提升企业家的科技素养,着力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三是用最优的政策吸聚人才。重视在外海门籍人才的回归招引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型人才引进补贴政策,探索试行“东洲英才”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加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实施力度,充分放大“东洲伯乐奖”社会荐才引才效应。加大政府对科技创新成果和人才的扶持力度,不断扩大“苏科贷”、“科贷通”、“海创券”覆盖范围,积极试点“人才投”、“人才贷”,以股权投资、信用担保等形式支持人才创办企业;鼓励各类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项目承包等形式,转化科技成果。同时,进一步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激情。 4.更大力度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把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根本任务,围绕“长三角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特色基地”这一目标,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研究制定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加快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现代高效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培大扶强战略新兴产业。坚持以发展高端产品为方向,完善产业链条为关键,突破关键技术为核心,优化产业布局为基础,全力培大扶强海工平台和高端船舶、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新材料、建筑工业、航空装备和轨道交通装备六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创新产业集群。 二是不断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围绕打造制造业强市的这一目标,持续推进装备制造、现代家纺、电子信息、轻工建材等产业优化结构、提升档次、高端发展,加快实现向先进制造业的转变。把推进两化融合作为壮大主导产业的主要抓手,不断扩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范围,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研发设计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和营销模式革新,加快两化融合由局部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过渡,推动主导产业加快构筑竞争新优势。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为导向,按照“突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思路,突出抓好增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金融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特别是要围绕六大战略新兴产业、四大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软件和服务外包、融资租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有力配套。 四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双集中、双置换”等改革创新工作,切实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大力培育规模经营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业区域化、规模化、项目化、标准化、科技化、信息化发展,重点突破精深加工,全力打造农业品牌,积极扶持农业电商,加快形成产、加、销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五是全力拓展智能产业,大力实施“互联网+产业”行动计划,通过网络集聚创新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关键领域融合创新,着重在工业机器人,建筑、家纺、红木创意设计,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挖掘和培育新增长点,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 5.更大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凡是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大胆地探索和试行;凡是上级政策和规定有弹性的,都可以创造性地用足用好;凡是外地已经实行的,都可以积极借鉴和运用”,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积极借鉴、复制、推广深圳、广州、苏州、无锡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关村6条政策和先行先试4条政策、南京“科技九条”以及江苏科创体制综合改革海安试点“十条”等政策措施,促进鼓励自主创新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一致。优化利益分配机制,鼓励技术、知识、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让科技人才和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 二是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机制。切实增加财政科技投入,设立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创新载体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产学研合作、技术研发活动和专利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做大政府创新投资引导基金盘子,加强对种子项目天使资金的支持力度,建立投资风险共担机制,出台财政配套补偿办法,扶持发展风投、创投和担保业,积极鼓励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着力推进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建设。建立财政投入产出绩效评估机制,及时调整相关扶持政策,实现对核心产业、关键企业的精准扶持。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体制。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制度创新经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高效服务型政府。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科技管理决策程序,健全听证公示、社会咨询、专家论证和效果评估制度,提高创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打击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诚信海门”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信用自律。 (二)推进举措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项事关海门长远发展的战略工程,也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谋共为,形成合力。着力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把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推进工作。二是聘请知名专家组成创新型城市专家委员会,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提供咨询和评议意见。 2.注重规划引领。一是建议市委、市政府抓紧制定出台《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和总体规划(2016—2020)》,对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进行科学规划和全面部署,形成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体系、任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二是尽快编制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创新型城市建设分年度推进计划和项目书,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实施蓝图和基本遵循。三是注意其它相关规划要与《建设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各项规划体现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使各种资源要素向建设创新型城市聚集。 3.实施高端合作。实施高端嫁接合作,借助外力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是我市突破高校科研院所匮乏、创新资源不足等先天制约的必由之路,也是吸聚外部创新资源、打造区域竞争内核的核心环节。应按照“资源共享、创新同步、注重实效、互惠双赢”的要求,加快实施高端嫁接工程,通过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企业主体和院校依托相结合、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相结合,大力促进科技资源加快引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把我市建成长三角影响力大的创新成果转化集聚区。 4.强化考核督促。一是以创建创新型区镇、创新型园区、创新型企业为抓手,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到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分年度建立考核评价标准,并建立创新型城市建设情况动态跟踪评估机制。二是积极推进个性化考核,重点对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企业研发投入增长、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发明专利数量、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进行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价。三是定期对创新型城市建设进展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发挥好舆论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作用,确保扎实有序推进。 5.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大力弘扬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加强创新文化精品创作,增强市民对创新的理解力和创造力,努力培养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二是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进城市科普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市民科学素质。重点提升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少年学生以及技能型人才等四支队伍的创新能力,以此来增强全民投身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典型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的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节会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汇编,定期开展政策解读,提高企业知晓率,畅通企业享受政策的渠道,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五是加快科技馆等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创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