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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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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2010年12月1日由原“海门市实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新址至今,发展较快,已从原来单一的蔬菜批发市场逐步转变为蔬菜、水果、零售市场为一体,在南通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中心”占地124亩,总投资1.13亿,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3万平方米,拥有员工66人。“中心”内设有蔬菜批发、水果交易、零售市场(平价市场)三大主要功能区域。场内配有电子结算、监控系统、农药残留检测、溯源系统、信息中心等五大系统,外围餐饮、百货、农资供应一应俱全。2013年,“中心”总交易额突破4亿元,其中果品交易量2.6万吨,交易额1.77亿元;蔬菜交易量8.7万吨,交易额2.23亿元。先后被认定为“国家农业部定点市场”、“省级龙头企业”。 在肯定发展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中心”发展现状与当初的设计目标还有差距,未来发展也面临不少问题。 一是周边市场的挑战。如由南通汽运集团与江苏省供销投资集团、南通供销总社联合投资,2010年开工建设,2012年投入使用的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总投资10亿元,占地1066亩(首期450亩)。2013年成交量69万吨,交易总额40亿元,已对“中心”形成很大竞争压力,部分交易业务和客户源开始流出,交易额下降较快,随着该项目二期工程的实施,可能形成更大冲击。同时,据了解,我市东侧的启东市将与中国供销总社投资集团联合投资建设大型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占地面积达350亩。 二是发展空间受到制约。目前,“中心”局限于富江路西侧,西至宋季河,南至黄海西路,北至秀山西路地块。从发展现代农副产品大物流平台和与周边地区市场竞争的要求看,急需调整总体规划,扩大市场规模,解决未来的发展空间问题。 三是企业经营能力与现代市场建设要求不相适应。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目前“中心”管理者尚缺乏应对能力,尤其是外向拓展综合业务的经营人才和签约农副产品经纪人队伍严重短缺。 四是经营环境亟需改善。据反映,目前“中心”周边存在场外交易和环境存在“脏乱差”等众多问题,有关管理服务力量未到位,企业力不从心,亟需市相关职能部门强有力的支持。 二、推动“中心”建设的几点建议 1.充分认识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发展,苏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已经成为在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和经营品牌,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中心”的未来发展,其意义概括讲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市委市政府实施“放心菜篮子”工程。目前,市区和主要集镇居民的吃菜主要通过“中心”批发至各农贸市场,涉及到几十万人口的食品安全,在城区扩容中,应更加重视“中心”的发展和建设。二是有利于推动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提升“中心”交易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拓宽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市场导向,引导农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提高比较效益,实现增产增收。三是有利于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城市形象。以“中心”农副产品交易为带动,综合发展信息、物流、餐饮、观光旅游、农副产品会展等服务业,推动我市城市经济加快发展,同时更好地展示海门城市形象。 2.明确发展思路。尽管面临周边的激烈竞争,但在各级政府充分重视“菜篮子”建设,农副产品区域间流动加剧的大背景下,批发市场建设总体机遇大于挑战。关键是要立足基础,发挥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我们建议,未来一段时间“中心”的发展定位为:立足海门,着眼上海、苏南,建成长江沿岸重要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具体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向市内批发转变为向市外辐射。第一步以全市十多万亩设施农田为基地,把农副产品批发到上海和苏南去,成为地方农副产品的辐射中心。第二步再以桥头堡的优势,吸引市外的“客菜”经中心批发到上海和苏南去,成为区域内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是由单一的水果、蔬菜批发转变为农副产品综合批发。重点拓展肉类、海产品、粮油、南北货、花卉等。三是由批发功能转变为综合交易配送中心。进一步充实完善检测、冷藏、物流等功能。 3.做好整体规划。在政府层面,要将“中心”发展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中去。针对“中心”未来发展空间不足问题,及时调研“中心”周边规划布局,为未来发展预留充足空间。建议市政府预留富江路以西宋季河以东,南海路以北至现市场南侧约130亩,以及富江路以东五港河以西,黄海中路以南至南海路约500亩这两处作为“中心”发展规划用地。在企业层面上,邀请专业团队对市场做一个总体规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分步实施。 4.发挥政府调控的作用。一是资源调控。用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对市区有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整顿归并,最终实现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南北干货等主要农副产品批发集中到“中心”来,为壮大“中心”经营规模创造必要条件。二是政策扶持。为推动“中心”加快发展,市政府应在用地指标、税费征收、检测检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专门研究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同时,“中心”属于为农服务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有关扶持资金,并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申报各类项目资金。三是做好服务。如“中心”周边道路建设、环境整治、禁止场外交易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本着“参与不干扰”的原则,主动作为,组织专门力量,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并解决各种具体问题,从而形成政府与企业共同推进市场建设的全新局面。根据企业要求,建议住建部门尽快实施“秀山西路宋季河桥至富江路段1/3路面摊铺”及“黄海中路富江路至宋季河段西延”两处路面工程。 5.强化“中心”的营销手段。一是突出经营重点。在综合发展农副产品批发的前提下,继续把蔬菜经营作为重要经营项目。按照“立足海门,辐射苏南、上海”的市场定位,坚持“客菜”、“地菜”两手抓,重点突破地产蔬菜经营的市场渠道,主攻上海和苏南的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和大型单位,推动本地蔬菜种植业规模化发展、品牌化经营,力争让“地菜”进“中心”交易的比例从目前的不到20%提高到50%以上。二是拓展市场功能。(1)扩大经营品种。在巩固蔬菜、水果、干货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经营品种,增加肉禽、水产品、粮油、花木等新品种。(2)发展特色经营。重点抓好海门山羊肉、葡萄、弥猴桃、万年芋头、四青作物等地方系列特色农副产品的专门营销和品牌培育,助推地方特色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3)完善服务手段。投入资金,建设屠宰、库藏、物流、信息网络、检测检疫等各类配套服务设施;(4)拓展经营领域。依托“中心”发展物流、餐饮、农副产品会展、农业观光等项目。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建设。改变“守摊经营”的观念,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支专业化经营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好职业农副产品经纪人在“中心”经营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开拓市场客户和营销渠道,提高“中心”向周边地区,特别是上海、苏南地区的辐射能力。四是完善管理手段。如推进市场内部信息化和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市场交易电子化结算系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