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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推进“拆违拆破拆旧”工作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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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反映 2018年第1期(总第83期) “拆违拆破拆旧”(简称“三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也是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路径,更是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发展后劲的现实需要。近期,市政协委员通过走访了解,发现目前正在推进的“三拆”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认真应对解决。 一、“三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拆”任务依然艰巨。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三拆”工作成绩显著,但任务依然艰巨。一是拆除类型没有减少,并且数量居高不下。经过多年演变,违章搭建、违法用地布点广泛,生产型、养殖型、废品收购型的违章搭建至今仍然存有一定数量。2018年拆违任务中,多的园区任务数超百件,工作量较大。二是农民宅基地复垦工作推进困难。复垦项目大幅度减少,复垦后备资源有限,复垦拆迁赔偿金压力较大。三是拆违工作矛盾较为突出。多数违法当事人与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你查我停,你走我建。在调查取证阶段,采取回避等方式,阻止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甚至有时候看着在建,却找不到主。在文书送达阶段,当事人不接受,只能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耗时较长。 2.执法力量和政策统筹协调欠缺。查处违法建筑有四支队伍:城市核心区范围内未按规范批准文件进行建设的行为由住建局城建大队查处;城市核心区范围内未经过规划批准的建设行为由城管局查处;核心区外农保区范围内的违建由国土局查处;核心区外非农保区内的违建由街道城管中队查处,职能有一定交叉,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能推则推,能拖则拖”的现象。特别是在整治城郊结合部的拆违工作中,对违法占地、违章搭建、无证经营、破坏绿化、私开道口、用电私拉乱接、环境卫生脏乱等,要求多部门管理,但往往多部门不管。各园区、乡镇还反映2017年起原有的城监中队人员由于人员性质不属于行政、事业编制,取消了行政执法权,而城管局的执法职能又没有下沉园区、乡镇,造成在处理农村违建时面临无法执法的尴尬境地。在实施拆违阶段,公安等相关部门虽然十分配合,但由于隶属不同部门,较难在第一时间对拆违过程中突发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和保障。 另外,处置政策存在不一致现象。如城管强拆、国土卫片执法、263专项行动、河长制治水、正常拆迁地块等,针对违章建筑的处置政策不一致,导致群众在比较中产生社会矛盾。 3.执法程序存在瑕疵。一是一般处置程序耗时较长。目前,我市对已建成违法建筑采用一般程序处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程序处置违法建筑通常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二是简易处置程序法院审理不支持。对于在建违章建设,我市依据强制措施有关规定,采用简易处置程序,一般在一周内完成,具有损失小、见效快、群众认可度高的特点。但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特别是如皋法院异地审理后认为,违章建筑适用《强制法》中强制执行有关规定,而非为强制措施,适用法律错误,因此,此类案件当事人一经诉讼基本均为执法部门败诉。三是农保区违建处置程序效果不佳。农保区违法案件由法院进行判决后,交属地政府进行拆除,街道办事处由于情况不清、执法力量不足等因素,致使久拖不执,执结率较低。也有群众反映,其他违章建筑也应该一并拆除,不能选择性拆违。 4.违建根源尚未消除。一是自从新农村建设启动后,由于相关的政策法规没有配套完善,农村农民建房秩序相当混乱,只堵不疏,刺激了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发生。二是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承包经营,经营权掌握各农民手中,农民又逐利追求效益最大化,目前没有政策法规有效制约无序流转,擅自改变用途。在经济发达地区违法建设投入低、回报快。一般用于出租,每月可获得较丰厚收益,有的违章建筑一两年就能收回成本。农民在有限的种植收益与高额的租赁收入之间权衡,很自然地选择了后者。三是许多小微企业、电商企业处在事业发展初期,散点发展,选择租用价格相对低廉的农民房屋及房前屋后的违章建筑,生产经营成本最低,同时也让周边群众增加了就业。在目前强力拆违的形势下,挤占了这些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企业关闭、减少群众收入,这也带来了“三拆”工作的阻力。 二、进一步完善“三拆”工作的建议 1.加强领导,形成长期整治机制。“三拆”工作面对的问题是长期以来累积下来的,要通过多年的努力才能较好地化解。浙江省已经连续多年开展拆违工作,现在已经到了创建“无违建县”新阶段,取得显著成绩。安吉县已经连续5年坚持每月一次开展市领导拆违创建攻坚日活动,工作的坚韧度和可持续强度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主动确立长期整治工作理念,自觉克服“临时任务”思想,研究长期拆违工作机制和措施。可以借鉴兄弟县市的成功经验,建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专门管理机构,协调全市“三拆”工作,下设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充实其中,统筹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确保我市“三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针对违章建筑处置的统一政策;组织调查排摸,盘清盘透违章存量;在强拆实施中,协调城管、公安、卫生、属地政府等全程参与,全力配合,确保“三拆”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三拆”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奖勤罚懒,推动工作的开展;合理地增加投入,将“三拆”工作经费、执法强拆经费、“三拆”工作奖励等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理顺体制,推进全市执法力量快速整合。迅速出台“三拆”执法队伍体制改革方案,将执法力量下沉至园区、乡镇,使“三拆”工作有人去做,市级层面对执法力量有机整合,合力打出组合拳。同时,建立全市“三拆”工作管控网络,在各园区、乡镇至村(社区),各级配备巡查员,建立违建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控新去旧”责任机制。建立违法建筑管控处置信息化平台,优化巡查发现、案件办理、督查反馈“三位一体”功能,实现全天候巡查、全时段管控,一条龙处置。 3.不断改进,精准细化法律条文。注重加强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县市区人民法院等沟通交流,在细化强制执行、强制措施等关节点上形成共识;精细化研究上级相关政策法规,从物权法角度科学界定性质;学习借鉴镇江等地“三个一”(一张照片、一张公告、一辆推土机)成功经验,借鉴上海、浙江等地违章简易处理流程,坚决控制增量,确保新建违建违章即时得到拆除。 4.统筹规划,健全完善正向建设机制。加强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道路建设规划等规划的对接与衔接,提前对重要道路两侧、重大项目四周违章建设进行拆除和控制。充分用足用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探索放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原则,研究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房、宅基地、承包地,堵住违章建筑。积极研究化解农村建房违章难题,形成成熟可行的农村建房规划与建设方案。坚持堵疏结合,搞好标准厂房和“打工楼”建设,促进乡镇、园区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